血液透析的急性并发症有哪些

急性并发症:

透析失衡综合征:主要发生于肌酐、尿素氮等毒素偏高明显患者。透析失衡综合征的主要症状有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疲乏、烦躁不安等,严重者可有抽搐、震颤。

首次使用综合征:主要是应用新透析器及管道所引起的。多发生在透析开始后几分钟至1小时左右,表现为呼吸困难,全身发热感,可突然心跳骤停。

血栓的形成,有可能是因为抗凝不到位、长时间卧床,置管、管路、滤器等异物刺激血小板聚集。

还可以发生透析中低血压、高血压、头痛、肌肉痉挛、心律失常等。

血液透析适应症:

患者肌酐超过707μmoI/L,肌酐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0ml/min,并出现恶心、呕吐、气促、胸闷等尿毒症症状,则建议开始血液透析。

部分患者达不到此标准,也可能被建议开始血液透析,主要为具有尿毒症状、高钾、酸中毒的患者,一般使用内科保守治疗已无法解决。

药物或食物中毒的患者也可利用血液透析清除部分药物及毒素,以恢复健康。使用内科手段无法恢复的高温或低温患者,可使用血液透析恢复体温。

血液透析禁忌症:

1、血管功能较差:如动脉粥样硬化、糖尿病的老年患者,因血管条件差,无法进行动静脉内瘘,导致血液透析无法完成;

2、心功能较差:做动静脉内瘘时形成动静脉短路,易增加心脏负担;

3、严重低血压:血液透析时会造成血容量下降,从而导致血压下降;

4、合并脑出血: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使用肝素,可增加患者脑出血的机会;

5、依从性较差:如精神病或老年患者。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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